【問得好】上帝赦免不論犯大罪小罪的人,豈不是不公平嗎?
洪順強

犯大罪者應受到更重的刑罰,犯小罪者所受的應是較輕的刑罰,有人以上帝赦免不論犯大罪小罪的人,兩者都可以一同上天堂,豈不是便宜了那些犯大罪的人嗎?讓我們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。
上天堂的條件
首先我們要知道上天堂的資格是甚麼。啟示錄21:27說:「凡不潔淨的,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,總不得進那城(將來的新天新地,即天堂);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。」保羅告訴我們:「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(天國)嗎?不要自欺!無論是淫亂的、拜偶像的、姦淫的、作孌童的、親男色的、偷竊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罵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。」(哥林多前書6:9-10)聖經告訴我們進天堂的條件,不像人以為的犯小罪或少犯罪的人應有資格入天堂,乃是義人,就是沒有任何罪過的人,他們才有資格進天堂。以弗所書5: 5指出:「你們確實地知道,無論是淫亂的,是污穢的,是有貪心的,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裡都是無分的。有貪心的,就與拜偶像的一樣。」人一旦因犯罪而污穢了,無論罪行大小,都沒有資格論斷別人,更沒有資格進上帝的國,因為上帝是完全聖潔的,有罪的人是不能與上帝同在一起的。
世人都沒有資格上天堂
那麼世上有沒有不犯罪的人呢?聖經指出,沒有。傳道書7:20說:「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,世上實在沒有。」羅馬書3:10說: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」又說: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上帝的榮耀。」(羅馬書3:23)此外,以弗所書2:1指出人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,故此世人是沒有資格可以上天堂的,除非我們自欺,像約翰壹書1:8說: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。」又或者把罪的標準降低,正如今日世人所做的,把本來是罪的東西都合法化,諸如賭博合法化、同性婚姻合法化、娼妓合法化、在指定地方吸毒合法化(例如大麻),還有所謂友誼賭博、婚前性行為、劫富濟貧、善意說謊等。聖經說:「人心比萬物都詭詐,壞到極處,誰能識透呢?」(耶利米書17:9)人的「罪孽使你們與上帝隔絕;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。」(以賽亞書59:2)
上帝用恩典對待罪人
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公義的,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必追討人的罪,全世界的人死後都要面對一個大審判。使徒約翰得到上帝的啟示說:「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;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,再無可見之處了。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。案卷展開了,並且另有一卷展開,就是生命冊。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;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;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;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裡。」(啟示錄20:11-15)聖經指出:有罪的人,他的名字若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會被扔在火湖裡,故此人可否上天堂的關鍵不在於他犯了大罪或小罪,乃在於他的名字有沒有記在生命冊上,那麼人的名字怎樣才能被記在生命冊上呢?
聖經說:「罪的工價乃是死;惟有上帝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乃是永生。」(羅馬書6:23)又說:「上帝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(耶穌)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因為上帝差祂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。信祂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。」(約翰福音3:16-18)人得救是「本乎恩,藉著信心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上帝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(以弗所書2:8-9和合本修訂版)故此,只要人認罪悔改,「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上帝叫祂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」(羅馬書10:9),意即口認心信耶穌基督,跟隨祂就必得救,人的名字便被記在生命冊上,這完全是上帝的恩典。
人所忽略的大罪
既然人只可以靠上帝蒙恩得救,便沒有甚麼可以誇口。但可惜的是人很容易誇口自義,犯了小罪的人特別容易看自己比犯了大罪的人好,故此有些所謂好人、善人,叫他們認罪悔改信耶穌特別難,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很不錯,不像那些大奸大惡的人。聖經卻指出人最大的罪是拒絕上帝、忽略主耶穌的救恩,自以為義。人在罪中既不能自救,人便應當接受耶稣基督的救恩,若不接受救主,人肯定走向滅亡。況且自以為只犯了小罪的人,往往沒有計算自己從小就犯小罪,小罪加小罪再加無數的小罪,結果就是犯了很多的罪。還有,很多時候人忘記計算心裡所犯的罪。主耶穌說:「惟獨出口的,是從心裡發出來的,這才污穢人。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,有惡念、凶殺、姦淫、苟合、偷盜、妄證、謗讟,這都是污穢人的。」(馬太福音15:18-20)人每日所思所想的有多少是聖潔的、善的、美的、好的?人心裡有數,在人心裡常有的貪念、妒忌、怨恨、邪惡、憤怒、驕傲、自私、自我、虛假、私慾等,多得無法可數,那麼人是不是該死呢!
赦大罪顯大愛
上帝赦免犯了大罪的人,更顯明了上帝的大愛,祂看重人寶貴的靈魂,不願意一人沉淪,只要人認罪悔改,祂便接納他。正如聖經記載了一個犯死罪的強盗,他與主耶穌一同被釘十字架,在最後一刻悔改了,他說:「我們(與他同釘的另一位死囚)是應該的,因我們所受的,與我們所作的相稱,但這個人(指耶穌)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。就說:『耶穌阿,你得國降臨的時候,求你記念我。』」(路加福音22:41-42)耶穌那時立刻回應他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」那個強盗得了他犯罪應得的報應被判死刑,但主耶穌卻拯救了他的靈魂到樂園去,這是上帝的大恩、也是大愛。
親愛的朋友,世上有其他很多的宗教,試問有那一位神有這樣的大愛?沒有。只有主耶穌基督這樣愛世人,無論你犯了多少罪、多大的罪,只要認罪悔改,接受救主、跟隨主。聖經說:「基督耶穌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。這話是可信的,是十分可佩服的。」(提摩太前書1:15)盼望你不要再作浪子,認罪悔改歸回真神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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