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價值縱論】保羅的價值觀
郭超斌

人生在世,不過是生、老、病、死的必經過程。當然更為重要的,就是永恆的價值。只可惜普通人常以生存中所擁有的榮華富貴為滿足,引以為傲。其實地上所能得著的一切東西,都只不過是今生短暫的佔有,終要隨生命結束而煙消雲散,歸諸烏有。傳道者說:「虛空的虛空,虛空的虛空, 凡事都是虛空」;「我見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,都是虛空,都是捕風。」(傳道書1:2、14) 可見,人生真正永恆的價值,並不體現在地上物質的表面,而是體現在靈裡。神看得實在。耶穌說:「叫人活著的乃是靈,肉體是無益的。我對你們所說的話,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」(約翰福音6:63)保羅亦在此說得清楚:「所以我們不喪膽。外體雖然毀壞,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。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,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。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,乃是顧念所不見的。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,所不見的是永遠的。」(哥林多後書4:16-18)
生命的價值在於有靈,那看不見的才是永恆的。人生在世的價值固然可貴,但死後的去處歸宿,才是決定生命永恆意義的關鍵。在這方面,保羅對生死問題的價值觀,可作我們的借鑒。
生命的價值
保羅為了傳揚基督,「不以性命為念」(使徒行傳20:24)。所謂死有輕於鴻毛,亦有重於泰山。原來生命的價值不在於壽命的長短,而在於其內容的豐盛與否。
保羅以基督為至寶,他樂意為這至寶而捨命。因他知道基督愛他,為他捨己。他的生命既由基督買贖回來,所以捨命為主,亦是理所當然的,是可蒙悅納的。他作為基督的僕人,「多受勞苦,多下監牢」,受過重的鞭打五次,棍打三次,石頭打一次;遇船壞三次,一晝一夜在深海裡;屢行遠路,遭江河危險,盜賊危險,同族危害,外邦人攻擊,城內危機,曠野漂流,假弟兄陷害;受勞碌困苦,多次不得睡,又饑又渴,受寒冷,赤身露體。除了外面的事,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,天天壓在他身上……(參看《哥林多後書》11:16-33)。保羅深知有捆鎖與患難等待他,但他卻不以性命為念,也不看為寶貴,只要行完他的路程,成就他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,證明神恩惠的福音。為了弟兄骨肉之親,就是自己被咒詛,與基督分離,他也願意(參看《使徒行傳》20:23-24,《羅馬書》9:2-3)。為了得著一些人,拯救一些人,他就在軟弱人當中作軟弱的人,向著甚麼樣的人,他就作甚麼樣的人,都是為基督的緣故,叫人與他同得福音的好處(參看《哥林多前書》9:14-27)。活著為耶穌,才是真生命。所以保羅說:「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,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。我們若活著,是為主而活;若死了,是為主而死。所以我們或活或死,總是主的人。」(羅馬書14:7-8)
死亡的價值
生的價值旣在於基督,那死的價值當然也在於基督。所謂「寧為玉碎,不作瓦存」。生死的價值在於目的和意義。保羅說:「因我活著就是基督,我死了就有益處。」(腓立比書1:21)甚至他在生死兩難間說「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,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」(腓立比書1:23)。他的人生所以能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,向著標竿直跑,就是要得神在基督耶稣裡從上面召他來得的獎賞(腓立比書3:13-14)。他在快將離世時,能夠自信地說: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,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,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。從此以後,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,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;不但賜給我,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。」(提摩太後書4:7-8)。
基督徒的人生,最重要的是離世的時候,能否坦然見主,能否被主認許,欣然領受冠冕。
活著的價值
基督徒要看清生死兩面的榮美價值,更要看重現今活著的意義。基督徒不可消極、不負責任地「認命」,要有為主而活的重要使命感。保羅在看清生死利害關係後,更進一步地表明心志說:「然而我在肉身活著,為你們更是要緊的。我既然這樣深信,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,且與你們眾人同住,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,又長進又喜樂。」(腓立比書1:24-25)。這立己立人的榮美價值,就是保羅勇敢面對人生挑戰的動力。
人生不獨需要認清生存的意義、生活的價值,更要知所活為何,所活為誰。活的對象是重要的,價值亦在乎此。保羅為基督而活,基督在他身上活,他活著就是基督: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。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,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,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」(加拉太書2:20)
我們活著的目標,不在關注自我的得失,而在專注榮神益人。能完成這樣崇高的目標,那就不枉此生了。偉大神聖的保羅對生死有如是的價值觀,你我又如何?你若能參透死亡的眞義,則不獨無所畏懼,亦能坦然視死如歸。你若知生的責任,則不會浪費光陰,虛度歲月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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