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成長的軌跡】選擇不難
溫清華

滄浪之水清兮,可以濯吾纓;
滄浪之水濁兮,可以濯吾足。
——《楚辭‧漁父》
人是透過選擇來成長的,開始懂得為自己選擇的人,就是一個成長中的人。但選擇有對也有錯。人被造後,第一個挑戰就是在兩者之間作出選擇:聽從神抑或聽從蛇,吃抑或不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。《創世記》3:1-7記載了這一個選擇,其中一些細節值得我們進一步探討:
「耶和華神所造的,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。蛇對女人說:『神豈是真說,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麽?』女人對蛇說:『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,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,神曾說,你們不可吃,也不可摸,免得你們死。』蛇對女人說:『你們不一定死,因為神知道,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,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。』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,也悅人的眼目,且是可喜愛的,能使人有智慧,就摘下果子來吃了;又給她丈夫,她丈夫也吃了。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,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,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,為自己編作裙子。」
不少《聖經》學者和牧者在研讀這段描寫始祖犯罪的經文時,重點通常放在蛇引誘始祖的技倆和始祖犯罪墮落的原因和過程。我不打算重複述說這些研究的結果,卻想在始祖兩人身上探索他們做決定的過程,嘗試明白他們作選擇的背後原因。
首先,這裡有一條會說話的蛇和兩個無名無姓的人物,其中一個被稱為「女人」(出現四次),另一個是「她丈夫」(出現兩次)。當蛇引誘「女人」時,「她丈夫」是與她在一起的。換言之,被引誘的不只是「女人」,而是始祖夫妻兩個人。
其次,作者很有技巧地去描寫這段文字,他的用字尤其考究。例如他用來描寫蛇的「狡猾」(原意是聰明),與始祖犯罪後知道自己「赤身露體」,兩字的字根相同,形聲相似,不但使整個段落形成首尾呼應的格局,而且以始祖「赤身露體」的純真,與蛇的「狡猾」形成了鮮明的對照。
可能是因為「女人」是從「她丈夫」那裡間接知道神的吩咐,從她與蛇的對話中,我們不難發現她對神原本的吩咐,加了她個人的理解和詮釋。整體來說,她對神的吩咐有所增減,但沒有影響整個信息的主要內容(不能吃那樹上的果子,否則會喪命)。她之所以會跌入蛇的圈套,作出吃那樹上果子的決定,是因為她眼所見的,挑起她認知裡面自己希望獲得的升華。
有人說,每次的選擇,必須是一次超越,否則不要選擇。當「女人」看見「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,也悅人的眼目,且是可喜愛的,能使人有智慧」,她過去從丈夫口中所聽到的,她的腦中一直希望自己得到的,好像全都在眼前出現,怪不得她不假思索,「就摘下果子來吃了」。坦白說,即使沒有蛇的誘惑,「女人」也許遲早會自己犯「摘下果子來吃」的罪。換言之,「女人」後來把責任完全推到蛇身上是不公道的。
「她丈夫」又如何?既然他在場,為何他不阻止妻子做神禁止他們做的事?經文沒有交代他那時在做甚麼,但從神後來對他所說的話中,我們知道「她丈夫」之所以犯錯,是因他選擇「聽從妻子的話」(創世記3:17)。他的最大問題是有一種現今世代「妻子開心,生活舒心」(happy wife, happy life)的思維,使他選擇不聞不問,甚至對妻子的話言聽計從。他的做法,可能對家庭的和諧、兒女成長的情緒穩定,有一定的好處,但也失去婚姻的一個重要基石,就是彼此造就,互相砥礪,共同成長。法國哲學家蒙田(Michel de Montaigne, 1533-1592)說:「美好的婚姻,應當是由眼瞎的妻子和耳聾的丈夫組成。」這話不無道理,但也不無害處。
最後,「女人」和「她丈夫」在整個選擇過程中,沒有出現被人稱之為「布里丹毛驢」的現象。「布里丹毛驢」是以14世紀法國哲學家布里丹(Jean Buridan, 1292—1363)為名的一種悖論:據說,一隻餓了好幾天的毛驢,就算有人把兩捆等量和等質的乾草放在牠面前,毛驢因不能決定吃哪一捆乾草,猶豫了一段時間後就眼睜睜地餓死。「女人」和「她丈夫」面對蛇的引誘,兩人沒有商量,沒有理性的分析,也沒有對後果的顧慮,到底他們是如何決定做這樣的抉擇的呢?除了作者刻意不交代,和因為他們無知與缺乏思考能力外,最大可能是他們早有吃禁果的想法。在成長過程中,這種把理性擱置身後的選擇,我們能避免最好避免。





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