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認識復活的耶穌基督嗎?

林向陽

人的愛帶著條件

人的愛帶著條件:我們樂意去愛值得我們愛和向我們回報的人。故此,情侶願意相守一輩子,又發誓至死情不渝;而父母願為自己的親生骨肉任勞任怨而不以為苦;甚至能為搶救正在險境中的兒女,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。

人間的愛不但有條件,且會被環境左右和改變。假若,無論你如何深愛對方,倘若對方祗有敵視與抗拒,遲早你也會改變初衷不能再愛了。或即使雙方曾海誓山盟,一旦長時間分離,能不愛情漸淡,能不見異思變,仍能堅持等待舊愛的又有幾人?而父母肯為自己的骨肉勞碌和犧牲。但是,有哪一位父母肯為別人的兒女,甚至仇人的兒女犧牲?又有誰能憑自己的意志,去愛那些殘害自己的仇敵,為他們禱告?

況且,縱使世間有最肝膽相照的知心、伴侶,最難得的愛情,完全無私充滿愛的父母,但當死亡一旦來臨,就不能再去愛了,能不令人嘆息?

神的大愛超越時空,永不改變

人的愛有條件、會改變、更會因死亡而中斷。但是,創造宇宙萬有、三位一體、宇宙唯一的真神耶和華,祂的大愛卻是超越空間與常理,而且信實、永不改變。聖經記載,早在始祖犯罪叛逆神,神已把祂的救恩表明出來了(參看創三)。此外,聖經舊約預言基督降生,甚至連祂降生的地點、目的,如何為擔當世人罪孽而代死也預言得極度詳盡。耶穌基督果然按著所定的日子道成肉身,降生塵世。祂的一生無懈可擊、完全應驗聖經的記載。故此,耶穌基督的救恩並不是突發的事件,乃是神因愛世人而有的精密周詳計劃。

神的大愛是完全付出,不計代價的

親愛的朋友,耶穌基督愛你至切,祂甘願我們捨命。

請看,當主耶穌背負世人一切的罪孽被掛在十字架上,父神掩面不看、眾叛親離、門徒四散躲藏,而受盡折磨、痛苦不堪、垂死的神子還為世人,向父神發出響徹空際的呼求:

「父呀,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。」

神子捨身之愛,的確比天還高,比深海更深,如此徹底犧牲大愛,能不令你、我感動淚下?

還有,即使在十架上,耶穌基督仍願施拯救。同釘的兩個犯人其中的一個哀求主說﹕「耶穌阿,你得國降臨的時候,求你記念我。」耶穌對他說﹕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。」(路廿三﹕43)

      親愛的朋友,人間還有甚麼愛能與神子捨命大愛相比?你怎能漠視祂的救恩?無論你現今光景如何,耶穌依然愛你,只要你肯接受祂的救恩,認罪悔改,你的罪孽立時得著神的赦免,並得著神所賜的永生。也只有神子耶穌基督能拯救我們,因為「除祂以外,別無拯救,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」(徒四﹕12)

耶穌不但為我們死,也為我們復活

當耶穌被釘死十架時,天地同泣,「遍地都黑暗了」,「日頭變黑」,「突然殿裏的幔子,從上到下裂為兩半,地也震動,磐石也崩裂,墳墓也開了……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,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,就極其害怕,說,這真是神的兒子。」(太廿七﹕51-54)

耶穌基督不但為我們死,也為我們在死後三天復活,好叫我們可以因信靠祂而被稱義。對耶穌基督的復活,新約四福音都有詳細的記載。耶穌基督的復活,意義極度重大,因為﹕

1.證明耶穌基督的確是永活的神

這也是基督教與其他宗教不同之處。就如中國民間諸多的神祗,和世上其他的宗教的「教主」一樣,都是已經死了﹐因為他們只不過是個會死亡的人而已。只有耶穌基督敢直宣稱自己是神﹐因為祂的確是神。

就如使徒保羅指出﹕「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。按肉體說,是從大衛後裔生的。按聖善的靈說,因從死裏復活,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。」(羅一﹕3-4)

2.耶穌基督復活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

使徒保羅又宣告﹕「若基督沒有復活,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,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,並且顯明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,因為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……基督若沒有復活,你們的信便是徒然。你們仍在罪裏。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。我們若靠基督,只在今生有指望,就算比眾人更可憐。」(林前十五﹕14-19)

3.基督復活證明祂已經勝過死亡的權勢

      故此,凡接受耶穌基督的人,也會復活。因為「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……照樣,在基督裏的眾人,也都要復活。」(林前十五﹕20, 22);而主耶穌也曾親口說﹕「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,信我的人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。」(約十一﹕25)。這是多麼令人振奮的盼望!

看到這裏,可能你會說,請把耶穌復活的證據告訴我。親愛的讀者,請看﹕

1.空墳墓就是主復活的明證

因耶穌曾多次預言自己會被釘死,並死後三天復活,故此長老與祭司派兵丁,嚴密把守被巨石擋住的墳墓,以防備門徒偷取屍體。聖經記載,當門徒聽見婦女說「巨石被挪開,主的身體也被挪去,不知道放在那裏」時,門徒趕快跑到墳墓查看,「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,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,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,是在另一處捲著。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,看見就信了。」(約廿:6-8)

這段經文非常重要,因為有誰會在偷屍後,仍會把裹屍布重新捲如原狀?還有,誰會偷屍?羅馬兵丁絕不會知法犯法;婦人連巨石都挪不動,當然無法偷取;而門徒早已懼怕得四處躲藏,遑論要合力挪開巨石,驚動守兵,惹殺身之禍了;祭司長老更不會偷屍來助長復活之說。由此可見,耶穌的確已從死裏復活了,而祂復活的靈體已超越空間的限制,能穿越過那緊緊包裹的細麻布。

有不信之人說,耶穌只是昏迷,甦醒後自己走出墳墓。這論點不攻自破。試想重傷、大量出血昏迷的人,沒有食物和水救援,還被裹屍布與百多斤香料從頭到腳密不透風緊緊包裹著,請問重傷者還能存活?還能自己解開裹屍布,再把它捲好,又能滾開擋在墓口巨石,走出墳墓,又能不被當時正在全神貫注看守墳墓的羅馬兵丁發現?又如何能走幾里路向門徒顯現?此外,「幻覺」、「認錯墳墓」等等都是無法成立的說辭。

2.多人親眼看見復活後的耶穌

       耶穌復活到祂昇天的四十天中,曾多次向門徒並眾人顯現,保羅如此詳細記載﹕「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,為我們的罪死了。而且埋葬了。又照聖經所說,第三天復活了。並且顯給磯法看,然後顯給十二門徒看,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,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,卻也有已經睡了的。以後顯給雅各看,再顯給眾使徒看。末了也顯給我看……」(林前十五:3-8)故此﹐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不容懷疑的事實。

 3.門徒與初期教會信徒的改變

門徒因主的復活,生命有極大的改變,以往軟弱,現在勇敢無畏、極力傳揚耶穌基督已復活的福音,甚至不惜為主殉道。若基督沒有復活,誰會為一個已死的人,或為一個謊言而受苦捨命?

還有,當門徒在傳揚耶穌已復活的事實時,沒有一個官方的人敢起來反駁他們,何況「當時目睹復活主的五百多弟兄,有大半當時還在」,他們就是最好的目擊證人,還有甚麼比這個事實更能令人口服心服呢?

4.外邦人歷史文獻的證明

有多不勝數的歷史文獻都詳細記載耶穌生平,其作者很多不是基督徒。在耶穌年代,以色列祇不過是羅馬帝國版圖上一個不重要的地區,但是羅馬歷史學家卻有極多關於耶穌基督的記載。在研究猶太人歷史,最具權威的為歷史學家Flavius Josephus ,他生於主後37年,父親為法利賽人,但他並不是基督徒,他曾任羅馬帝國三個皇帝的顧問,多年收集耶穌的資料,記載新約事件和基督教的形成與發展,他的著作在第一世紀的歐洲極被重視,程度僅次於聖經(註一)。他的《猶太戰爭》(The Jewish Wars) 及《猶太古史》(The Antiquities of the Jews) ,內中對耶穌一生有很詳細的記載,並肯定說,耶穌乃藉著童女馬利亞懷孕而生,門徒的改變、福音的廣傳乃是因耶穌復活之故。

此外,被譽為羅馬帝國最偉大的史學家Corelius Tacitus、Suetonius ,和羅馬著名律師及作家Pliny the Younger、羅馬皇帝 Hadrian的官方記載等等(註二),都一致肯定地指出耶穌基督的降生、受難、空墳墓並不是虛構,乃是千真萬確的史實!

5.教會與基督徒生命的見證

如果耶穌基督沒有復活,祂的福音怎能歷久不衰?即使當教會遭受由撒旦而來,不能勝數的惡毒攻擊,信徒遭殘殺、囚禁,經歷不能言喻的迫害時,福音依然被廣傳,因為基督的福音永遠不能被捆綁。而福音所到之處,如野火燎原﹕社會惡習被鏟除、人心悔改歸主、生命被更新,每一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親身經歷了耶穌基督復活的大能!

親愛的讀者,你愿意認識這位愛你至切﹐為你捨命,而且為你復活的主耶穌嗎﹖


(註一、註二,網絡搜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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