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川普特赦的人

作者:海倫

蒙川普特赦的罪犯

        1996年因販毒洗錢罪,被判終生監禁的艾麗斯約翰遜Alice Johnson,在坐牢21年後,於2018年蒙美國總統川普特赦而提早出獄;今年8月28日川普再度將她除罪,來個「全面赦免」,撤銷她所有的犯罪紀錄。(註一)

       艾麗斯是一個黑人女人,住在美國密西西比州,與丈夫育有五名兒女。在1989年與丈夫離異,成為單親母親,帶著五個孩子,生活很是艱苦。後來還染上了賭博,又被其公司辭退,身負重債的她只好申請破產,被迫賣掉自己的房子,她最年輕的兒子在1992年因電單車意外去世,令她的打擊更沉重。為了賺錢養家,她鋌而走險,加入了一個販毒集團,在1993年她與15名同黨被捕,被控藏毒和清洗黑錢。

       同黨與檢察官達成認罪協議,同意指證艾麗斯,換取自己減刑或豁免檢控。最終,法院判處艾麗斯終身監禁,另外再加上25年,不得假釋。你要自由嗎?有關當局告訴她,只有當她死亡後,她的遺體才能得著自由,與家人重聚。(註二)

改過自新

        艾麗斯在20多年的牢獄生涯中改變了許多,她知錯能改,成為一個「模範囚犯」,更修讀了許多課程,成為其他女囚犯的導師,最後還被任命為監獄牧師。她計劃好如果有機會出獄,她會繼續幫助那些仍在獄中的人,也會幫忙推動司法制度改革。

        她的女兒數年前在網上發起「釋放母親」的聯署運動,認為其母因販毒而坐牢25年已經足夠。聯署獲二萬多人簽名支持,當中包括200多名國會議員。其中有國會議員Bennie Thompson,推薦當時的美國總統奧巴馬特赦她。(註三)

        奧巴馬在2014年曾設立了一個特赦計劃,讓符合計劃條件的囚犯重獲自由。這些條件包括囚犯必須已經坐了十年牢、與黑幫幫派沒有聯繫、犯的不是暴力罪行、在獄上表現良好等等。艾麗斯符合所有的條件,可惜最後特赦并沒有包括她(註四)。

        美國電視名星Kim Kardashian 於2017年看見她的故事,輾轉聯絡了川普的女婿Jared Kushner,而對方正是負責推動川普的「改革美國的懲教制度」的人。一個星期後,白宮宣佈川普批准特赦艾麗斯。

        對自己得蒙赦免,艾麗斯感激不已,她在川普接受總統提名的大會上致辭,讚揚川普是極富同情心:「他把我當作一個人看待。他不但有同情心,也有果敢的行動。我得獲自由,首要感謝神的恩典,其次要感恩川普總統的慈悲。」隔天還得到川普的「全面赦免」,撤銷她所有的犯罪紀錄。拿著總統簽名的赦免證明,她不禁流下感恩的淚。(註五)

看到這裏,可能你會問,世間有什麼能與總統赦罪之恩相比?親愛的讀者,請看:

總統的特赦與永生真神的赦罪

—— 要得總統的赦免,必須有人肯為你持久地鑽營,務必讓百忙中的總統知道你的案件,總統也必須憐憫你、下令赦免你,才能使你重得自由。

—— 而宇宙萬物的創造者,唯一的真神耶和華,祂是位全知、全能、全然聖潔的大能神。不用別人為我們奔走努力,祂早已認識我們每一個人,我們的頭髮祂都數過,因為祂是我們的創造主。詩人大衛曾為此長嘆:「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,我在母腹中,你已覆庇我。我要稱謝你,因我受造奇妙可畏,你的作為奇妙,這是我心深知道的。我在暗中受造,在地的深處被聯絡。那時,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。我未成形的體質,你的眼早已看見了,你所定的日子,我尚未度一日,〔或作我被造的肢體尚未有其一〕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。」(詩一三九:13-16)

—— 總統特赦是有條件的,絕不會無緣無故去赦免一個罪大惡極的罪犯。總統也許因為憐憫而赦免你,但是他不一定愛你。

—— 神赦免我們的罪孽,乃是因為祂愛我們至切。正如聖經所說﹕「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,為仁人死,或者有敢作的。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」(羅5:7-8)。又說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(約三:16)

—— 神的赦免是毫無條件的,而且一視同仁,祂不會因我們的背景、學識、以往的過錯等等而對我們有所取捨。只要我們願意悔改,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,神就立時赦免我們罪孽,并且賜給我們有永生的確據。

—— 總統的特赦是有時間性的,只有在任總統才有特赦的權力。一旦卸任,即使極度願意赦免你,也無能為力了。

—— 神的赦免是永遠有功效的,祂不受空間與時間的限制,因為祂是昔在、今在、永在的真神。

—— 總統的赦罪是有限的,即使是全面赦免,不記舊罪,得自由後的你若犯罪,依然得接受法律的懲罰。而且總統不能、也無法赦免你心裏犯的罪。

—— 神的赦免是徹底、完全的。把我們舊人的心思、意念統統洗滌乾淨,永遠不再紀念。而得神赦免罪孽,成為神兒女的人,能依靠永遠居住在我們心中的聖靈,勝過罪惡,有不犯罪的自由。請看聖經如此記載: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」(林後五:17)

—— 總統赦免你,他不必附上任何的代價,也無需為赦免你而受苦。

—— 神赦免我們的罪孽,把救恩賜給我們,其代價極高。是祂獨生愛子耶穌基督,為擔當我們的罪孽,流血捨命在十字架上,并且死後三天從死裏復活而成就的。也只有基督的寶血可以救我們,因為「除祂(耶穌基督)以外,別無拯救。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」(徒四﹕12)

但是,誰需要神的救恩呢?親愛的讀者,請看聖經如此記載人的光景﹕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(羅三﹕23)在我們一生的年日,有誰可以心中沒有一絲一毫的惡念或忌妒,這些在全然聖潔的神眼中也是罪,也得為此而受永生、全然聖潔的神審判。若沒有神的赦免,人的終局是永遠沉淪。故此,人人都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,得到神的赦免。願你也能明白神的大愛,接受耶穌基督為你的救主,因祂所流的寶血而罪得赦免,成為神的兒女,得著永生,也使你一生歲月蒙福。

(註一至註五:網絡搜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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