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問得好】為甚麼上帝不消滅魔鬼?

洪順強

  有些人認為,如果上帝早就消滅魔鬼,人便不會犯罪,是不是上帝沒有能力消滅魔鬼?

上帝一定會刑罰魔鬼

  《聖經》告訴我們,自從天使長路西弗(魔鬼墮落前的身份)犯罪的那一刻,牠已經被上帝刑罰,讀者可參看《以賽亞書》14:12-15及《以西結書》第28章。牠首先被摔離天上,《路加福音》10:18記載耶穌對祂的門徒說:「我曾看見撒但(魔鬼)從天上墜落,像閃電一樣。」 魔鬼被摔離天上後,牠繼續犯罪。牠引誘人類始祖亞當、夏娃時,以一條古蛇的形態出現,人聽了牠的話犯了罪,上帝審判牠說:「你(古蛇)既做了這事,就必受咒詛,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;你必用肚子行走,終身吃土。」(創世記3:14) 以後牠不斷迷惑人,甚至到末世時迷惑普天下的人,逼迫及殺害上帝的子民。但請放心,魔鬼最終將被扔在火湖裡。《啟示錄》20:10說:「那迷惑他們的魔鬼,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,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。他們必晝夜受痛苦,直到永永遠遠。」故此,我們明白上帝掌管著一切,祂會按祂的計劃與日期,在末日審判來臨時,把魔鬼永遠拘禁。

人的罪不能全歸咎於魔鬼

我們要記得,人犯罪之前,上帝早已警告亞當、夏娃。《創世記》2:16-17說:「耶和華上帝吩咐他(亞當)說: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,你可以隨意吃,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,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。」人當時是可以不吃那禁果的。當魔鬼來試探他們時,他們清楚地知道上帝的吩咐,只要他們聽上帝的話,堅拒魔鬼,他們便不致於犯罪。因為人當時是有不犯罪的自由的,但人卻用上帝給他們的自由,選擇了去犯罪。

亞當犯罪後,上帝問他是怎麼知道自己赤身露體的,莫非是吃了上帝吩咐他不可吃的禁果?亞當當時便想推卸責任給妻子,他對上帝說:「你所賜給我、與我同居的女人,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,我就吃了。」(創世記3:12) 我們有沒有留意,亞當沒有歸罪魔鬼,難道他不知道是魔鬼引誘夏娃犯罪的嗎?當然不是,因為當夏娃犯罪時,亞當就在她身旁,他很清楚地知道是魔鬼引誘他們犯罪的,但他明白最終犯罪是人的責任。故此當上帝宣告對他的審判時,他沒有提出抗議,只能接受上帝給他的懲罰。同樣,夏娃想推卸責任給魔鬼,但當上帝宣告對她的審判時,她也沒有提出抗議,因為她明白她有「不可吃」的責任,也只得接受上帝給她的懲罰。

  《聖經》說:「人被試探,不可說:『我是被上帝試探。』因為上帝不能被惡試探,祂也不試探人。但各人被試探,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。私慾既懷了胎,就生出罪來;罪既長成,就生出死來。」(雅各書1:13-15) 人犯罪是因為自己的私慾、體貼自己,不能全歸罪魔鬼。如果沒有魔鬼的試探,人也有可能因放縱私慾而墮落。

人要抵擋魔鬼

  在今天,魔鬼仍然在試探引誘人。《聖經》有多處教導我們要抵擋牠,例如《彼得前書》5:8-10說:「務要謹守,警醒,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,如同吼叫的獅子,遍地遊行,尋找可吞吃的人。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,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,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。那賜諸般恩典的上帝,曾在基督裡召你們,得享祂永遠的榮耀,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,必要親自成全你們,堅固你們,賜力量給你們。」又例如:「你們要順服上帝,務要抵擋魔鬼,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。」(雅各書4:7)

人可以得勝魔鬼

  魔鬼雖然至今仍未受永刑的懲罰,人卻已得到上帝的應許與幫助,可以得勝魔鬼。關鍵是,你是不是信從上帝。如果你已經是上帝的兒女,你靠著主耶穌,一定有得勝魔鬼的把握。保羅在《以弗所書》6:10-20告訴我們:只要穿上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,依靠祂的大能大力便能得勝魔鬼。且看末世時,上帝的子民甚至在大逼迫大患難中,他們都可以得勝,「弟兄(上帝的子民) 勝過牠,是因羔羊的血(耶穌基督的寶血),和自己所見證的道。他們雖至於死,也不愛惜性命」(啟示錄12:11) 。

    親愛的朋友,請問你今日靠誰去得勝魔鬼?主耶穌說:「我的羊(信主的人就是主的羊)聽我的聲音,我也認識他們,他們也跟著我。我又賜給他們永生;他們永不滅亡,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。我父(就是天父)把羊賜給我,祂比萬有都大,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。」(約翰福音10:27-29) 快來接受主耶穌為你預備的救恩!

You may also like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