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向陽心聲】一個父親的故事——寫於父親節
林向陽

兒子失蹤
這是一起在美國影響極大的案件。1981年7月27日,家住佛羅里達州、年僅6歲的亞當・沃爾什(Adam Walsh,下文簡稱亞當)跟隨母親到一個大商場買東西。母親將他放在一個玩具區玩遊戲。待她購物回來,發現亞當不見了。驚慌之下,母親報警求助。10多天後,有人在離商店約100英里海灘的一條排水溝裡發現了亞當被砍下的頭顱,遺體則於幾個星期後在另一處找到。殺害亞當的兇手在27年後纔落網,這是後話。當年兒童失蹤案件並不被重視,通常經過轟動的報導,然後漸漸被人遺忘。
根據統計,兒女不幸意外離世,對父母的打擊極大,會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,尤其如果是由夫妻一方的疏忽大意所導致。很多夫婦會互相埋怨,繼而動武,最後離異,在悲哀痛苦中凄慘度餘生。但是亞當的父母卻不一樣,他們互相饒恕,互相支持,鞏固婚姻,其後還生育了三個兒女。他們親身承受了美國失蹤兒童救助法律缺失所帶來的傷害,為了避免更多同樣的悲劇發生,他們全家此後都投身於反拐行動中,幫助了無數美國家庭和兒童。
化悲憤為力量的父親
亞當的被害改變了他父母的人生軌跡。亞當的父親約翰・沃爾什(John Walsh,以下簡稱約翰)將悲痛化作動力:
1)在佛羅里達州,他們成立了Adam Walsh Resource Center(亞當・沃爾什資源中心),堅持不懈地協助尋找失蹤兒童。約翰還大力遊說州議會和國會,推動健全州與聯邦法律。
2)說服奶農在牛奶紙盒上印上失蹤兒童的照片,掀起了一場全國性運動,喚起人們的警惕性。
3)呼籲家庭保留孩子的指紋,及時更新孩子的照片。
4)1983年製作電視電影Adam,將很多失蹤兒童的照片置於片尾字幕中,引起很大轟動,因而找回不少失蹤兒童。
5)1984年,在華府創立了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&Exploited Children(全國失蹤與受虐兒童中心,簡稱NCMEC)。 同年,國會通過了《失蹤兒童協助法案》(Missing Children’s Assistance Act)。新法案指定NCMEC為全國性的失蹤兒童資訊與支援中心,與司法部合作,制定解救失蹤及受虐兒童的方案。 該機構改變了美國甚至全球處理兒童失蹤案件的執法程式,為受害家庭提供支援,以及建立公眾參與機制。
6)1988年,約翰在FOX電視台創辦並主持了長達25年的打擊犯罪節目《美國通緝令》(America’s Most Wanted),鼓勵觀眾提供線索,協助警方抓捕超過1,100名逃犯。
7)2006年7月27日,在亞當失蹤整整25年後,時任總統布希簽署了《亞當・沃爾什兒童保護與安全法案》(Adam Walsh Child Protection and Safety Act)。該法案的核心目標是加強對兒童的保護,尤其針對性犯罪者的管理,建立了全國統一的性犯罪者登記系統。依照該法案,美國所有的州都必須公開性犯罪者的登記名錄,國人可以核查附近是否住有兒童性侵罪犯。
自1984年成立至今,NCMEC仍是美國最核心的兒童保護與尋人組織之一,已處理超過500萬通免費熱線電話,協助尋回超過45萬名失蹤兒童。單單在2024年,NCMEC 就協助警方處理了29,568起兒童失蹤案件,幫助91%的失蹤兒童回歸家庭。
好父親的品格
毫無疑問,約翰的確是一個好父親。他經歷了不幸的喪子之痛,卻能將之轉化為公共價值,推動國家建立並改善法律,打擊罪犯,幫助了無數在危難中的兒童,使千千萬萬的家庭避免了兒女遭到傷害的悲劇。
看到這裡,可能你會問:我也想像約翰一樣,當一個好父親,那好父親應該具備什麼特點呢?
親愛的讀者,好父親的特點很多。 這裡僅例舉其中幾個要點:
1)好父親奉公守法,光明正大
俗話說「上樑不正下樑歪」。好父親必須要以身作則,奉公守法。他潔身自愛,絕不沾染任何不良的嗜好,如賭博、酗酒、沾染毒品或色情等等。他為兒女樹立良好榜樣,他的施教才會有果效,使兒女耳濡目染而得益處。
2)好父親愛惜配偶,保護自己的婚姻與家庭
有人說得好﹕父親能給兒女最好的禮物,就是愛他們的母親。也就是說,一個好父親首先必須是一個好丈夫。他愛惜妻子,體貼妻子的辛勞,遵守對婚姻的承諾,絕不陷在婚外情的試探中。
3)好父親剛柔並存,恩慈和善
好父親剛柔並存,面臨困難時剛強不屈,是妻兒倚靠。他心地良善,光明正直,表裏一致,是個「富貴不能淫,貧賤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」的大丈夫,是妻兒、親朋的好榜樣。他恩慈和靄、開明、有遠見,在作決策時,願意坦誠與家人溝通,心平氣和地聆聽妻兒的意見。如此,妻兒便會對他敬愛有加,願意聽從他的決定,這樣的父親纔是真正的「一家之主」。
4)好父(母)親不偏愛,公正施教
有的父母因某兒女俊美聰明、乖巧或功課好而偏愛,以致獎罰有偏差;有的父母重男輕女,尤其是對兒女的栽培更是如此。這都能導致兒女不和、心懷不平。有的父母只會溺愛兒女,養成兒女任性妄為,日後因犯法而遭法律制裁,後悔莫及。
施教時,父母要言出必行纔能收效,不能誇大其詞,說些自己做不到或不能做的話,如「你再這樣,我就打死你」等等。也有的父(母)親要管教兒女,其配偶在旁攔阻,結果變成夫婦對罵,孩子無所適從。故此,父母要互相配合,祇要能同心為兒女好處著想而施教,效果就不會差。
5)好父(母)親把時間投資在兒女身上
有的父母將事業放在第一位,而忽略了親子相處的時間。請別以為能以金錢、物質盡量供應兒女的就是好父母,其實兒女更喜歡父母用時間陪伴他們,聆聽他們的心聲,明白他們的難處與抱負。
也別輕看與家人同遊玩、散步及吃晚飯的時間,那是聯繫親情的粘土。吃飯時,多講些令人開心的見聞,會使大家笑聲不斷,吃得開心,談得起勁,兒女會珍惜和渴望如此共處、增進感情的時光。有的家庭忙碌得連晚飯也是各自張羅,弄得家像旅館一樣。其實,父母培養與兒女之間的親情,是父母對家庭最聰明的投資。
6)好父(母)親把生命中最好的給兒女
人生中最好的並不是金錢或享受。因為這些都如過眼雲煙,沒有永恆的價值。人生最好、最寶貴的是耶穌基督的救恩。《聖經》說﹕「信子(耶穌基督)的人有永生,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,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」(約翰福音3: 36)人若肯承認自己的罪,接受主耶穌的救恩,纔能罪得赦免,得著永生的確據,並有聖靈居住在心裏,助我們隨時得幫助。因為「除祂(耶穌基督)以外,別無拯救。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」(使徒行傳4:12)。
不過,正如《聖經》所說:「我們在你(神)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,與我們列祖一樣,我們在世的日子如影兒,不能長存。」(歷代志上29:15)即使世間有最好的父母親,也會因生命的終結而離開我們。惟有天上的父神耶和華,能永遠地、無時無刻地與我們同在,祂的慈愛永遠長存,祂的信實直到萬代,永不改變。祂愛你至切,甚至差派自己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,為你捨命在十字架上,使你能因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而得救。親愛的讀者,你願意認識這位宇宙的真神嗎?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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