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聖經真理的重尋】迦勒底時代的先知神學——從「聖經神學」認識主耶穌的救恩之十一
廖燦民


迦勒底時代(主前625-586,猶大國亡於586BC)的先知與從前不同,因他們所處的環境特殊:
- 《那鴻書》(610BC)論尼尼微的神諭
- 《西番雅書》(620BC)論猶大國
- 《哈巴谷書》(606BC)論迦勒底人入侵在心靈中的煩擾
- 《耶利米書》(560BC)論猶大亡國前後先知的工作
Ⅰ. 以色列的上帝
《那鴻書》說明上帝是忌邪的神;《西番雅書》述說上帝是萬軍的耶和華,祂在忿怒之日施行審判;《哈巴谷書》最後表明拜偶像之國要服在耶和華之下:惟耶和華在祂的聖殿中;全地的人都當在祂面前肅敬靜默(哈巴谷書 2:20)。《耶利米書》詳細列出以色列的上帝是:獨一真神;造化之神;慈愛憐憫的神;公義公平的神;參透萬事的神;大能的神;監察人心的神;活躍於歷史中的神;拯救的神。
Ⅱ. 彌賽亞及其國度
《那鴻書》一章15節與《以賽亞書》五十二章7節同樣提到彌賽亞的信息;《西番雅書》則載在三章14至20節;《哈巴谷書》於二章4節,三章18節記述;《耶利米書》廿三章5、6節卅三章14至16節,這裡的「苗裔」(branch)與《以賽亞書》九章11節有關。
《西番雅書》1:1-6,4:18,3:8-20道出:耶和華的日子是審判之日,已經逼近;此日子之後是一個新的時代,是上帝子民的歡樂時代。
Ⅲ. 末後的日子──先知的末事論
《西番雅書》看見未來的一個復興的日子:「那時,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好求告我耶和華的名,同心合意的事奉我。」(西番雅書3:9)《哈巴谷書》的「惟義人因信得生」(哈巴谷書2:4)後來為保羅所引用(參看羅馬書1:17;加拉太書3:11)。哈巴谷未提到末後的日子,但他所傳達的信息卻與福音有關,可說是末後的日子的希望。耶利米很清楚指出,末後的日子是在耶和華的日子之後,「那時,人必稱耶路撒冷為耶和華的寶座。萬國必到耶路撒冷,在耶和華立名的地方聚集……當那些日子,猶大家要和以色列家同行,從北方之地,一同來到我賜給你們列祖為業之地。我說:『我怎樣將你安置在兒女之中,賜給你美地,就是萬國中肥美的產業!』我又說:你們必稱我為父,也不再轉去不跟從我。」(耶利米書3:17-19)
Ⅳ. 上帝子民的生活
耶利米指責以色列人離開他們聖潔的生活,上帝要他們聽從祂的聲音,遵行祂所吩咐的。他指出他們的罪有三方面,這也是末後的日子,我們身為上帝子民所當警覺的:罪破壞了我們與上帝的關係。
罪是多方面的罪(請參閱以下原文和經文):
詭詐(ramah,耶利米書8:5)、顛倒(avah,耶利米書3:21)、棄絕(maan,耶利米書3:3)、淫亂(naaph,耶利米書3:8、9)、不忠(bagad,耶利米書5:11)、作娼妓(zanah,耶利米書2:20)、行强暴(chamas,耶利米書51:35)、背逆(sur,耶利米書28:16)、過犯(pasha,耶利米書33:8)、違背(avar,耶利米書34:18)、硬着頸項(qashah,耶利米書19:15)、驕傲(gabah,耶利米書48:29)、說謊(bad,耶利米書48:30)、粗野傲慢(zadon,耶利米書46:16)、退後、不忠(meshubah,耶利米書14:7)、高傲(rum,耶利米書48:29)。
罪的本性是已經根深蒂固:
1.罪是干犯上帝(耶利米書2:5,17-19;3:13-20;16:10-13;25:8;32:32-35;34:13-18)。
2.罪集中於人心中(耶利米書5:23;7:24;11:18;13:10;17:1,9;18:12;23:17)。
3.罪是無法根除的(耶利米書2:22;10:23;13:23)。
4.罪是頑固無情的(耶利米書5:3,19;7:28;13:22;16:10)。
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,先知勸告選民要尋求公義、謙卑(西番雅書2:3;3:12、13);哈巴谷指出「信」的重要(哈巴谷書2:4)。
Ⅴ. 子民當從悔改中得信心而重生
1. 西番雅呼喚猶大悔改(西番雅書2:3),「那時,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好求告我耶和華的名,同心合意的事奉我。」(西番雅書3:9)
2. 上帝的言語包括悔改與重生,耶利米所說:「耶和華對猶大和耶路撒冷人如此說:要開墾你們的荒地,不要撒種在荊棘中。」(耶利米書4:3)
3. 要他們悔改,「耶路撒冷啊,你當洗去心中的惡,使你可以得救。惡念存在你心裡要到幾時呢。」 (耶利米書4:14)
4. 要他們有信心,「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:你們改正行動作為,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。」(耶利米書7:3)
5. 要他們重生且得救恩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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