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聖經》真理的重尋(86)上

作者:廖燦民牧師

教牧目的(約翰一書第一章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本書是使徒約翰所寫一卷專論「愛」的書信,全書「愛」字出現超過五十次,文體簡潔,但神學深奧而又善用相對式的詞句,例如光暗、生死、真偽、上帝與惡,以表達真理。第一、二兩章以「上帝是光」為主題。本章一開始說明寫本書的目的(教牧的目的)(1-4節):是將愛的源頭主耶穌推薦出來,為使信徒與上帝相交,也與人有美好的團契,也願信徒得著喜樂。同時,既然「上帝是光」,光乃是與黑暗敵對(2:8,約1:5,3:9,8:12,12:46,西1:13,帖前5:4, 5),我們就不能說與上帝相交,而又生活在黑暗中。我們首先要認清自己的罪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上帝是信實的、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」(9節)。

教牧關心(約翰一書第二章)

本章一開始說明教牧的關心:叫信徒不要犯罪,因為我們要與光明的上帝相交。那麼如何在生活上表現出來呢?(一)遵行主的道(3-6節),「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,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」;(二)愛自己的弟兄(7-11節),「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,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」;(三)認清自己的身份(12-14節);(四)不要愛世界(15-17節);(五)防備敵基督者(18-23節);(六)勿忘主的教訓(24-29節)。在今日我們的生活中,以上各點都不可忽視,但最易忘記的,就是「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(包括嫉妒、分爭、不包容、自以為是……),人若愛世界,愛父的心(包括公義、寬容、守主的道……)就不在他裡面了」。

神的兒女(約翰一書第三章)

第三、四兩章以「上帝是愛」為主題。一開始使徒約翰提醒我們:基督徒的特權是稱為上帝的兒女,這是上帝慈愛的所及。我們稱為上帝的兒女不單只在名稱上,同時也在價值上。但他卻加上一句「親愛的弟兄阿!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」(2節),似在提醒我們「仍需用心」去做祂的兒女。而(一)與慈愛的上帝相交的條件(1-10節)是:(1)認識上帝愛人的果效:凡信祂的人都稱為祂的兒女(1, 2節);(2)不要被人誘惑犯罪(3-10節)——「凡行不義的就不屬上帝,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」(10節);(二)與慈愛的上帝相交的憑據(11節至4:21)是:(1) 彼此相愛(11-21節)「小子們哪!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」;

上帝是愛(約翰一書第四章)

(續昨)(2)遵守主命(3:22-24)──「遵守上帝命令的,就住在上帝裡面,上帝也住在他裡面」(24節);(3)識別邪靈(1-6節)——「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,就是出於上帝,從此你們可以認出上帝的靈來」(2節);(4)彰顯主愛(7-21節)——「我們愛,因為上帝先愛我們」(19節)「差祂的兒子,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」(10節)。彰顯主愛是從上帝先愛我們開始,而基督徒彰顯主的愛是必須的——「愛上帝的,也當愛弟兄,這是我們從上帝所受的命令」(21節)。在《約翰壹書》第五章中,使徒約翰論到在上帝家中(教會)的愛,他稱「上帝是永生的神」,因為我們都已承受了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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