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「世紀船難」,談「見死不救」的人

海倫

世紀船難

109年前,在1912年四月十日,當時世界最豪華、最大(有人稱連上帝也不能使它沉沒)的遊船泰坦尼克號(Titanic),滿載2227名乘客,由英國首航到美國紐約市,不幸夜深時在大西洋撞冰山沉沒。除了救生船上的人,所有落在冰寒徹骨,海水洶湧中超過1500多人,只有6人獲救(註一)。

這次船難死亡人數之多,情況之悲慘,震驚全球,爲此,英美兩國分別舉行調查和證聼會,對航海安全有重新規定(如船上電報系統必須24小時操作,不許關機;救生船和救生衣必須夠所有乘客用等等),這是後話。

施救者在哪裏

根據記錄,泰坦尼克號在晚上11點40分撞上了冰山,150多分鐘後,船身斷成兩截沉沒。
當泰坦尼克號被冰山重創時,其電報員第一時間,不停地發出緊急求救火箭信號和求救電報。據報告,當時附近有三艘船,如果大家能及時回應施救,可以營救大部份的乘客。而當時附近的船隻有:

1)「桑普森Sampson號」,它當時離開泰坦尼克號只有7海浬,由於該船在進行非法捕獵海豹,怕不法勾當曝光,於是調轉船頭離開。(註二)

2)「加利福尼亞人Californian號」,它離泰坦尼克號只有14海浬, 船長洛德上尉Caption Stanley Lord。在英美兩國的證聽會上,他供詞前後矛盾,與其他船員證詞完全不一致。船難前,船長曾向泰坦尼克號發電報警告:「附近有冰山!」自己決定當晚停航。不料對方卻說:「閉嘴!我正在與別的船隻發電報。」後來,當船長看見泰坦尼克號發出的求救火箭信號,就認爲他們只是向別的船隻顯露位置,以免大家在黑暗中相撞而已。
在以後數小時,他多次漠視對方連續不停、在黑夜中發出閃亮的求救火箭信號和電報,甚至拒絕起航去查看究竟,自己還去了睡覺。即使曾被船員叫醒兩次,依然堅持己見,沒有採取任何營救行動,還下令電報員關機,等到天亮再説。直到第二天凌晨四時許,電報員開機,才發現收到的都是泰坦尼克號一次比一次更緊急、凄厲無比的求救電報。而船長在六時才起床,幾經考慮,他把船隻彎彎曲曲地兜了一大圈,來到出事地點。看到的卻是連夜趕至,已經救人完畢的卡帕西亞Carpathia號船,和滿海都是一望無際、受難者的屍體,正隨著冰寒徹骨的洶湧波濤上下起伏不停。(註三)

3)「卡帕西亞Carpathia號船」,船長羅斯特龍 (Caption Sir Arthur Rostron)。當時它正在距離泰坦尼克號超過58海浬向南航行,一接到求救信號,船長馬上向神祈禱該採取的措施(註四),然後立刻把船頭轉過來,在黑夜中、在佈滿大大小小冰山的海面穿插而過,且以遠遠超過了她最高速度向泰坦尼克號飛駛而去。船長又命令準備營救用的物品(如熱湯和食物、毛毯、救生船、藥物等等)以便更有效施救。這船費了約三個多小時才趕到泰坦尼克號遇難之處,救起了救生船上的人,而超過1500個落水者,只有6人被救活,共計救起706名倖存者,是爲歷史上最英勇和最危險的海難救援行動之一。當船長回頭看他們駛過那佈滿大小冰山的海面時,他驚嘆流淚,頻頻說一定是神在掌舵這艘船的(註五)。

(左) 船長羅斯特龍 Caption Sir Arthur Rostron 與(右)船長洛德上尉 Caption Stanley Lord
Source:BBC News

世紀難之後

英美政府雖然并沒有把船長洛德上尉判罪坐牢,但證據確實,一致認爲他失職和見死不救。同年8月,他被船公司Leyland Line開除。在其後50年,他多次試圖為自己平反,如在1958年和1968年,他兩次聯繫了利物浦的商船服務協會請願平反,但因缺乏對其有利證據,兩次都被駁回。洛德上尉於1962年,在國人的唾駡和鄙視中病逝。而英國政府又於1988年非正式地再進行了重新評估,依然認爲船長有錯失,漠視泰坦尼克號發射的國際求救信號。(註六)

而不顧一切危險,第一時間衝至現場,英勇營救遇難者的船長羅斯特龍Rostron,備受人們的贊許。當他的船隻把706名生還者送至紐約時,碼頭有超過三萬市民在搖旗呐喊,作英雄式歡迎;美國政府授予他國會榮譽勳章,英皇喬治五世授予他騎士勳章,并升任他為白星線準將。他的學校、家鄉、親朋和國民紛紛以他爲榮。甚至連他的墓碑都刻著「他曾英勇地營救了泰坦尼克號706位海難者」(註六),他的事跡可謂流芳萬年。

爲何見死不救?

看到這裏,可能你會百思不得其解:「爲何洛德上尉見死不救?」看到漆黑天空上,來自泰坦尼克號,連續不斷的求救火箭信號和電報,他當然猜到對方可能碰撞了冰山,處於極大的危險,甚至面臨即將沒頂的大災難。他不肯去施救,原因基於自大、自私和冷漠:「誰叫你當初不聽我的忠告?」,況且海上冰山林立,夜黑不見五指,自己的大船會不會受損? 他先顧及自己的利益,不理會他人死活,更漠視船長有「施救海難」的職責。又或許他以爲:「我不去,別人會去,就讓他們冒險好了」;或認爲:「天亮再説,到時視綫清晰,沒有危險時再去應付一下」。但是,假如當時他的父母、妻兒就在即將沉沒的泰坦尼克號上,正在凄厲地向他呼救。他豈會無動於衷?稍有血性的人,也會不顧一切危險,設法盡力去施救的。

我們也是見死不救的人嗎?

請別單單指責洛德上尉冷血,有時,我們「懶於傳福音」的心態是否與當年這個「見死不救」的船長,有若干雷同之處?請看:

——我們自己明白了神的大愛,得著了神赦罪和賜永生的恩典,也知道人生在世,必須認罪悔改,接受救恩 的重要,因爲聖經說﹕『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』(約三:16)。可惜,我們沒有真正瞭解 「滅亡」的真實與可怕,對自己的家人得救可能心急如焚。但對別人卻不一樣,我們缺乏了神恆久、忍耐的大愛,故此,我們傳福音缺乏迫切感:怕碰釘被拒絕,怕不同流合污而被不信者排擠……,故此不敢高舉神的名,中了魔鬼的詭計,還自我安慰﹕「慢慢來,來日方長,機會以後有的是。」

—— 一旦看見對方沒有接受福音,我們立刻打退堂鼓:「我已經傳了,你不信,後果自負。」我們應該作的是:再接再厲,不停為對方禱告,繼續努力不懈傳講。我的先父母就是一個美好的見證。我的父母是個拜祖宗、敬鬼神的人,因經歷時代的悲慘大動亂,深受其害,母親多年來患有嚴重的憂鬱症,對救恩一直不願意聽。我以為這輩子也不會看見父母親信主了,也不曉得為他們流了多少淚。感謝主!主耶穌實在是一位垂聽禱告、又活又真、行神蹟奇事、信實的神,救恩居然也先後臨到我的父母親。

—— 對主耶穌吩咐基督徒 「傳福音的大使命」,我們耳熟能詳,卻遲遲沒有行動,頻頻推卸責任: 「我不去,別人也會去。自己條件不允許,何必自我爲難?」

—— 我們善於先評估對方會不會信主,才向對方傳福音。請切記我們不是神,焉能代替神做決定?

—— 我們明明知道傳福音,不單要用口傳,用心傳,還要用生命傳,但我們卻生活懶散苟安,漠視罪惡的可怕,依然故我,生活與不信者一樣,隨波逐流,還找藉口:「心靈雖然願意,肉體卻軟弱了」,以致我們竟然成爲別人信主的絆脚石。

—— 有時我們甚至自鳴清高,憤恨某人得救,沒有得著神應給的懲罰。筆者曾聽見某弟兄憤憤不平:「某某壞得如此可怕,竟然能信耶穌,真不公平!」此話令人哭笑不得,聖經已經明説:『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』(羅三:23)。我們都是罪人,都不配得著神的憐憫。若我們對聖經的真理、神的大愛和憐憫都一知半解,又怎能去關心別人的靈魂?又怎能正確地去傳福音,讓別人認識主耶穌?

蒙神大恩典的基督徒啊! 願我們的新生命與神緊緊連接,每天藉著讀經禱告,常常與神相交,能體貼神的心意,明白神的大愛,生命流露出神的美好與聖潔,以生命為主耶穌作見證,善用光陰,抓緊機會,努力不懈務傳揚福音,不推卸責任,不作個「見死不救」的人!


(註一至註六,網絡搜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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