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人記念的美事

佚名

我們的神為善為美,「你們要讚美耶和華,因歌頌我們的神為善為美。」(詩篇147:1)因此使徒保羅說﹕「要凡事察驗,善美的要持守。各樣的惡事,要禁戒不作。」(帖撒羅尼迦前書5:21-22)這裡提及三件事,就是美事,善事和惡事。人生的事情雖多,但總不能離開這三件事。對於美事,在積極方面,我們應該竭力持守,不要鬆懈。對於惡事,在消極方面,我們應該禁戒不作,世人極其量只能知道行善而已。但聖經教訓我們不單廣行善事,也勸勉我們更要樂行美事。

馬可福音40:3,就提到一件美事,而這件美事是主所稱讚的,為什麼馬利所作的蒙主稱讚為美事呢?

一、美在「枉費」

  「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,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?」(馬可福音14:4;參約翰福音12:4)猶大和其餘的門徒以為是「枉費」,尤其猶大從來沒有稱呼過耶穌是「主」,在他心目中耶穌只是夫子,認為一切為「主」而作的都是「枉費」,猶大是因為站在世界角度來看耶穌。為甚麼他們說「枉費」?因為他們只想到香膏的價值(三十多兩銀子),卻沒有想到主耶穌的尊榮。什麼叫做「枉費」﹖「枉費」的意思是給予超過當給的價值。比方一幅油畫的價值是一百元,而你給了一千元,就是枉費,若是兩磅足用,你卻用了十磅, 就是枉費,枉費者,是你把太多的代價付上在太少的事情上。這個女人因為深知耶穌是主,便把心愛的東西獻給祂,認為用在祂身上沒有半點絲毫浪費,因為惟有主是配得的。按人情往來,禮物是代表一個人的內心與禮貌,凡人送禮給知己朋友,一定送上最名貴華麗,優美和需要的,何況是送給救主呢!因為愛是不計較的。無論什麼貴重的東西用在人身上或世界上,恐怕是枉費,但作在主的身上,永不浪費,因為我們深知所信的主是至尊至大的,祂堪配我們獻上一切最好的奉獻!世人的批評、指責、恥笑、奚落與誤會都不足介意,但求主心滿足就是美事。

相反我們對主的奉獻若達不到「枉費」犧牲的精神和程度,此乃表明沒有將主最好的獻給主。因此馬利亞所作的蒙主稱許為美事是美在「枉費」。

二、美在「盡力」

主說﹕「祂所作的,是盡祂所能的」。(馬可福音14:8)意思是她把自己所有的完全擺上了,沒有為自己的將來而留下一點,或有捨不得,乃將一切的一切都完全傾倒在主身上了。由此,證明她是盡心,盡性,盡意,盡力為主,這是她奉獻的態度,她如此行,完全出於甘心樂意,不勉強,不計較和不作難。樂意是她盡心愛主的內證,盡力是她盡心為主的外證。

從前美國有一位著名的女歌唱家,電影,電視,夜總會爭相羅致,每年收入頗多。她的教會請她為孤兒院籌款演唱,她不肯為教會盡力。不料,有一天,她的喉嚨生瘡,醫生說,非開刀不能保存生命, 經施手術後病癒,但音喉變粗,沒有人再請她表演歌藝。

但願我們效法馬利亞所行的,盡心盡力,抓住主所賜的寶貴機會,盡我們所能的服事主。

三 美在「預先」

主說:「她是為我安葬的事,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」。(馬可福音14:8)她作了一件主未離世前,滿足了主的心,她真不愧為一個有愛心、 思想、和行動的好女子。

馬可福音16:1記載「抹大拉的馬利亞,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,並撒羅米,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」可惜已太遲了,主已經復活了。

美事得賞

主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普天之下,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,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。」(馬可福音14:9)所以為主而枉費,犧牲,盡心是有福的。神叫你先犧牲而後得大福,神從來不白白受人奉獻而不千百倍報償給愛祂的人。馬利亞奉獻一瓶三十兩的真哪噠香膏,不但得主稱讚,更成為教會歷史上的人物,她的名字萬世流芳,千萬人都欣賞效法和記念她,這樣的奉獻給主,有何不值得,不上算呢!

樂行美事

當然所有的美事都集中於父神和基督身上。「各樣美善的恩賜...... 都是從上面來,  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。 」(雅各書1:17)我們的主乃是美事的大祭司(希伯來書9:11),離開父神和耶穌基督,一切美事就都沒有了。

聖經有數處提及美事,抄下供讀者們勉勵:

1﹑稱謝傳揚神本是美事。 (詩篇93:1-3)

2﹑靠主受苦難原是美事。 (腓立比書4:13-14)

3﹑留心行善都是美事。   (提多書3:8)

4﹑作在主身上乃是美事。   (馬可福音14:6-7)

最後盼望我們多作美事,榮耀上主,阿們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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