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理是甚麼?(二)

陳喜恩

文章接續上期

……大家都曉得,舉凡事物具備「真」、「善」、「美」這三個特性,都是可信的。現在就讓我們以這三個特性來作一個客觀評論。第一、「真」。真神必須是真實無訛的。第二、「善」。神要為善,且必須是黑白分明的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第三、「美」。朱光潛在他經典之作「談美」一書中說︰「美感的世界純粹是意象世界,超乎利害關係而獨立。」美是一種「怡情養性」的生活情趣。所以,神的美在於祂能釋放人的心靈,使生命得到昇華,獲得更高尚的人生意義。中國普羅大眾信仰對神的態度多懷驚恐,正如俗語所謂︰「船頭怕鬼,船尾怕賊」。這是因為民間對神的了解含糊混雜,莫衷一是,常怕在祭祀上遺漏了,得罪惡鬼邪神,存有患得患失的心理,於是拜祭時便經常抱著「拜得神多自有神庇佑」的心態。再加上「業報輪迴」和「風水算命」等宿命觀念,使日常生活中充斥著各種禁忌,若不小心行事便動輒得咎。例如︰正月初一那天不許講不吉利的話,不許打破碗盤器物等。當有人不慎打破了,要馬上補上一句「花開富貴」之類的話。又如︰懷孕婦人不得參加喪禮,北平人的「荊楚歲時記」言五月不修屋,不曬床蓆,犯則不利。廣東人的「通勝」更把每天宜作甚麼和忌作甚麼列得清清楚楚,惟恐犯忌。由此可見,中國民間信仰的道理,令人心靈和行為備受束縛,令人終日慌慌張張,為瑣碎的事情惶恐不安,妨礙心理的正常發展。

        基督教信仰的重點是愛。在基督徒的思想裡,神愛人,人愛神,人愛人構成一個循環不息的愛環。聖經說︰「為義人死是少有的,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,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,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」(羅馬書5:6-8)聖經另一處又說︰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」(約翰一書4:19)耶穌基督在釘十字架之前,吩咐門徒說︰「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。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。」(約翰福音13:34)在一方面,愛能叫人脫離恐懼的枷鎖,靠著神的恩典,百無禁忌,心靈得自由釋放。另一方面,愛有昇華生命和鼓勵行善的作用。李文斯敦放棄在英國做醫生的美好前途,隻身跑到非洲,在落後的土人部落中行醫濟世;戴德生為愛中國人,冒險把基督的福音傳入中國內地等事蹟都是明顯的例子。

  從上述三點的討論來看,基督教的耶穌基督是一位值得我們去相信和敬拜的真神。既是如此,有關祂的敘述和記載祂所說的話──聖經,便是真理了。總結來說,「真理是甚麼?」真理就是聖經中有關基督的敘述和祂所說的話。

  最後,真神所說的真理必然要求人「篤信」而不是「擇交」。中國民間信仰多以「無事不登三寶殿」和「臨急抱佛腳」為基礎。對神的觀念雖然迷信,卻不會狂熱。韋政通在他「中國文化概論」一書中說得不錯︰「中國人雖輕信迷信,對任何宗教的迷信都不深。因迷信不深,所以也不會產生強烈的宗教情緒。」因此,中國人與神靈的關係若即若離,始終保持一定的距離。除了過時過節或事急病危才拜祭一番之外,平時則只顧自己的生活,甚少想到神的事。另外,中國民間常選擇與自己生活有關的或有求必應的神靈來拜祭,其他的不理是誰都漠視無顧。所以,中國民間的宗教思想是矛盾的。一方面受神靈的威嚇,唯恐得罪;另一方面卻以自己的利益為重,隨意主使和利用神靈求利。

  基督教的信仰卻要求對真神和真理篤信不移。其實,基督徒的「信」不是靜態的接受神,乃是動態的加深對神的認識和了解。聖經說︰「這福音是本於信,以至於信。」(羅馬書1:17)基督徒的信心是建立在神與人的關係上。神稱我們為祂的兒女,我們稱神為我們的天父。而這個關係是需要藉著每天不斷與神親近和溝通來建立的。因此,基督徒的生活是一個「神與我們同在」的生活。

從以上可見,中國普羅大眾的民間信仰的特質是功利務實,自私自利;對神的觀念是模糊不清,可用則用。因此,真理不可能在其中。然而,基督教的信仰卻以真實為體,以愛神和愛人為主,在生活行為上實施公義;對神的觀念是清晰,而神在聖經中的啟示,也絕不含糊。因此,真理在基督教裡面,正如耶穌基督曾在約翰福音中說的︰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」

盼望你今天就積極地從聖經中找到「真」、「善」、「美」的真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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