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聖經》真理的重尋(86)下
作者:廖燦民牧師
《聖經》真理的重尋(86)上
永生的神(約翰一書第五章)
與永生的神相交,我們(1)必須有信(1節上);(2)必須有愛(1節下至2節上);(3)必須有行動(2節下至3節)。同時,與永生的神相交的憑據是:(1)勝過世界(4-9節);(2)對永生不懷疑(10-13節)——「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,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」(12節);(3)遵主旨求(14-17節);(4)必不犯罪(18-20節)——「我們知道凡從上帝生的必不犯罪,從上帝生的必保守自己,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」(18節)’(5)遠離偶像(21節)。凡屬上帝的人也有祂的屬性,上帝是光、上帝是愛、上帝是生命。我們是屬上帝的人,究竟只是徒有屬上帝的名字,抑或名符其實是上帝的兒女呢?
真理的愛(約翰二書)
在第一世紀的末期,上帝的工人為使福音廣傳腳蹤遍各地,路途中缺乏安全的旅店,他們只能靠主內肢體的接待。相對而言,有些熱心的信徒——尤其是家庭主婦,接待了一些假借旅行佈道為名的傳播異端者,他們不認耶穌道成肉身(7節上),他們是敵基督者(7節下)。約翰為此寫這信給其中一位姊妹,首先指出她是自己和愛真理的人都愛的一位,這是在乎她愛真理的緣故(2節)。但同時又提醒她,真理是施愛的途徑,否則便是亂愛了。原則上,真理和愛心是分不開的,不要因愛而忽視真理,但也不要只顧真理而沒有愛。在接待客旅中,若有不合乎真理者,必不容許他們踏入自己的家門。
接待工人(約翰三書)
約翰從差派出外傳道之人回來的報名中,知道該猶那邊的教會有工人將遭受丟特腓的阻攔,連約翰本身的權柄也不蒙接納(9節),但該猶卻接待他們。約翰為此向該猶謝安(1, 2節),並稱讚他有忠心(5節)、愛心(6節上),對傳道者的資助(6節下及7節)和接待(8節),而對丟特腓的惡言(9-10節上)、惡行(10節下)都引以為鑑(11節)。約翰又對低米丟加以推薦(12節)。事實上,《約翰二書》與《約翰三書》可以作一比較,前者是勸人不要接待假師傅,後者是勸人要接待真工人;前者提醒蒙揀選的太太,後者目的在鼓勵該猶。前者著意提防傳謬道者,後者則提防阻擋傳真道者。前者要小心施愛,後者要繼續施愛。
力辯真理(猶大書)
本書作者是耶穌的弟弟,主在世時他未信(約7:3-8),主復活後成了基督徒(徒1:14):結了婚(林前9:5),並成為旅行佈道家。《猶大書》在文體修辭上與《雅各書》雷同,又喜「三行詩格」體裁——在25節中有18節用此格式,包含《新約》中著名的讚美頌(24, 25節),也是《新約》中唯一引用《舊約》旁經的書卷(9節引用自摩西升天記)。作者鑑於羊群備受假師傅的擾害,特意寫這神學性辯道論文,力斥其非(3節),揭發假師傅兩方面錯謬:(1)他們否認基督的位格(4節),誤解上帝恩典的教義(4節上),把人的夢作為上帝的啟示(8節);(2)他們將人的放縱情慾看為合法(4, 7, 10, 16, 18節)。請背20、21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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