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問得好】神為何不顯神蹟使我信祂

洪順強

有人會問, 神既然能行神蹟,那麼祂可以向人顯神蹟使人信祂,為何祂不那樣做?請看看以下的回答。

神有祂的主權與方法

不錯, 神既然能行神蹟,祂當然也能向人顯神蹟叫人信祂,聖經記載了不少的例子。新約聖經使徒行傳9:1-30記載一個很明顯的例子,就是一位名叫掃羅信主耶穌的經過,他當時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煞的話,去見大祭司,求文書給大馬士革的各會堂,若是找著信奉耶穌基督的人,無論男女,都准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。但當掃羅行路,將到大馬士革時,忽然從天上發光,四面照著他;他就仆倒在地,聽見有聲音對他說:「掃羅!掃羅!你為甚麼逼迫我?」他說:「主啊!你是誰?」主說:「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。起來!進城去,你所當做的事,必有人告訴你。」同行的人站在那裡,說不出話來,聽見聲音,卻看不見人。掃羅從地上起來,睜開眼睛,竟不能看見甚麼。有人拉他的手,領他進了大馬士革;三日不能看見,也不吃也不喝。當下,在大馬士革有一個門徒,名叫亞拿尼亞。主在異象中對他說:「亞拿尼亞。」他說:「主,我在這裡。」主對他說:「起來!往直街去,在猶大的家裡,訪問一個大數人,名叫掃羅。他正禱告,又看見了一個人,名叫亞拿尼亞,進來按手在他身上,叫他能看見。」後來亞拿尼亞就去了,他把手按在掃羅身上,說:「兄弟掃羅,在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主,就是耶穌,打發我來,叫你能看見,又被聖靈充滿。」掃羅的眼睛上,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,他就能看見,於是起來受了洗歸信耶穌基督。

神是否行使神蹟叫某個人信主,主權乃在於 神,人可以祈禱求 神顯神蹟,但不要用試探 神的心態。 神顯不顯神蹟完全由祂自己作主,祂要在甚麼時候行神蹟就在甚麼時候行神蹟, 神有祂的旨意與計劃。況且 神使人信主不一定要人看見神蹟才信,祂可以用很多的方法與途徑,而世上很多很多的基督徒也不是因為看見神蹟才信主。

神蹟不一定能叫人信 神

過去 神在人面前也行過很多神蹟,但人卻不肯信 神聽 神的話,聖經中也有不少的記載。例如舊約聖經中記載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歷史, 神曾經透過神蹟施行十災降在埃及,為的是要法老容許以色列人出埃及,而這十災都是非常嚴重的災,但當時的法老王卻心裡剛硬,仍不容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地。又例如當主耶穌到世上來時,祂也曾經在很多猶太人面前行過不少神蹟,有一次,有人將鬼所附的一個啞巴帶到耶穌跟前來,主耶穌把鬼趕出去,啞巴就說出話來。當時眾人都希奇,說:「在以色列中,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。」然而身為宗教領袖的法利賽人卻說:「他是靠著鬼王趕鬼。」(參看馬太福音9:32-34)人以為見到神蹟就一定會相信嗎?不一定。歷史告訴我們,當時親眼見過主耶穌行神蹟的猶太人,最後他們不單不相信主耶穌就是 神、就是彌賽亞救主,更要求巡撫彼拉多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。

神的心意不是要人看見才信

聖經記載,當主耶穌復活後,有一次祂曾向祂的門徒顯現,但「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;耶穌來的時候,他沒有和他們同在。那些門徒就對他說:『我們已經看見主了。』多馬卻說:『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,用指頭探入那釘痕,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,我總不信。』過了八日,門徒又在屋裡,多馬也和他們同在,門都關了。耶穌來,站在當中說:『願你們平安!』就對多馬說:『伸過你的指頭來,摸(原文是看)我的手;伸出你的手來,探入我的肋旁。不要疑惑,總要信!』多馬說:『我的主!我的 神!』耶穌對他說:『你因看見了我才信;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。』」(約翰福音20:24-29)主耶穌特別指出「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!」可見 神的心意不是要人看見才信。而約翰福音繼續提醒人說:「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,沒有記在這書上。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 神的兒子,並且叫你們信了祂,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。」(約翰福音20:30-31)主耶穌行神蹟的事,已經清楚被記錄下來,我們可以不需要看見就信,問題是你願意接受祂嗎?

神已經留下最好的方法使人信祂

其實人有不同的要求,有人要神蹟,以為要親眼看見、親身經歷過才信。有人則求智慧,以為要通過自己的理性才信,如果通不過自己的邏輯思考就不信。聖經卻給我們一個很好的回應:「世人憑自己的智慧,既不認識 神, 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;這就是 神的智慧了。猶太人是要神蹟,希臘人是求智慧,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,在猶太人為絆腳石,在外邦人為愚拙。」(哥林多前書1:21-23)主耶穌親自道成肉身,為人的罪被釘死在十架上,並且已經從死裡復活,這些事已經清楚地被記錄在歷史,是人所不能否認的。 神要人認識的是主耶穌,要人仰望的是主耶穌,保羅(就是第一段提到改信主的掃羅)他說:「弟兄們,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,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 神的奧祕。因為我曾定了主意,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,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。」(哥林多前書2:1-2)保羅不是要用行神蹟去叫人信主,乃是要人知道主耶穌如何成就救恩的事。

還有就是主耶穌應許賜下聖靈,就是 神的靈來感動人認罪悔改歸向基督,主耶穌說:「祂(聖靈)既來了,就要叫世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為罪,是因他們不信我;為義,是因我往父那裡去,你們就不再見我;為審判,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。」(約翰福音16:8-11)

親愛的朋友, 神仍用神蹟叫一些人信主,但請不要定規是你,只要你和我願意謙卑到主耶穌跟前來,打開我們的心接受 神的靈感動,承認自己的罪過,並且悔改及認耶穌為主,住在基督裡面,聖經說: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」(哥林多後書5:17)你就立刻可以體驗一個很大的神蹟,就是你生命的改變,從一個舊生命轉變成為一個新生命!


作者:洪順強牧師,前任溫哥華短宣中心總幹事,現任國際短宣使團總幹事(義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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