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價值縱論】信心的價值

郭超斌

        《聖經》強調說:「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悅。」(希伯來書11:6)進一步說:「凡不出於信心的,都是罪。」(羅馬書14:23)正面來說,信心是討神喜悅的唯一途徑,也是免罪的獨一良方。擴大來說,人的是非、成敗、聖俗,甚至生死,都繫乎信。可見信心的價值重大無比,關係永恆。

信心是稱義得救的基礎

        保羅用最簡潔的文字說明信心和稱義的關係,也是信徒生活的獨一原則:「這義是本於信,以至於信。如《經》上所記『義人必因信得生』。」(羅馬書1:17)《新約》說「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」(希伯來書10:39)。靈魂得救的人就是義人,而得稱為義人的,就是有信心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亞伯拉罕就是因信稱義,被稱為「信心之父」,叫一切凡有信心的人,都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;那些以信為本的人,都能和亞伯拉罕一同得福(參考《加拉太書》3:6-9,《創世紀》15:6)。這是神的預定和應許。信心是得救的條件、稱義的秘訣、得福的途徑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信稱義得生,是基督徒恩典福音的核心。基督教脫離天主教作為回復更正教,就是馬丁路德醒覺的改革成果。路得也是循著先知哈巴谷所給予的指示,而有這因信稱義的真理信仰。先知哈巴谷又是追尋亞伯拉罕因信心而得稱為義的啟示:亞伯拉罕信神,神就以此為他的義(參《創世紀》15:6,《加拉太書》3:6)。

        信徒不獨因信得救、得生、稱義,更因信得勝和得贖。「因為凡從神生的,就勝過世界。使我們勝了世界的,就是我們的信心。」(約翰一書5:4)「弟兄勝過他,是因羔羊的血,和自己所見證的道。他們雖至於死,也不愛惜性命。」(啟示錄12:11)信心使我們得勝,也叫我們得贖。「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……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」(詩篇49:7-8)。「正如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。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。」(馬太福音20:28)基督「乃用自己的血,……成了永遠贖罪的事」(希伯來書9:12)。罪人無法償付罪惡的贖價,基督卻以無罪的身,背負世人的罪孽,祂的死就成了我們救恩的贖價。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翰一書1:9)

信心能使不能成為可能

        英國著名講道家司布真(Charles Haddon Spurgeon, 1834-1892)對信心的功能說得極奇特:「小信心可以將我們帶到天上去;大信心可以將神帶到我們心裡來(A little faith will bring your soul to heaven; a great faith will bring heaven to your soul)。」這真是奇妙的信心事實。先知但以理純因素常一日三次朝著耶路撒冷聖城禱告,而觸犯王法,被下入獅坑。他沒有求神救他脫離獅坑險境,神卻「差遣使者,封住獅子的口」,使他能安然無傷(但以理書6:22)。他的禱告真的把神帶到了獅坑來,奇哉妙也!他的三位忠於神信仰的朋友,也能在火窯中毛髮不傷,因神與他們「在火中遊行」,「祂差遣使者救護倚靠祂的僕人」(但以理書3:25、28)。

        《馬可福音》有兩處記載了耶穌論信心與能力的關係:「在人是不能,在神卻不然。因為神凡事都能」(馬可福音10:27);「你若能信,在信的人,凡事都能」(馬可福音9:23)。可見信心讓人的不能變成可能。難怪保羅說:「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,凡事都能作。」(腓立比書4:13)

        摩西哪有能力面對法老?哪能領以色列民出埃及,走乾地渡過紅海,又使埃及軍兵全葬身紅海復合的水中?哪能叫磐石出水?哪能叫雲柱火柱同行作伴,日夜守護?哪能面對悖逆的百姓和強敵……這一切神蹟性的答案和出路,簡單說來,純粹出於信心,信心使不能成為可能。

人有信心討神喜悅

        《希伯來書》直接了當地說明了人的信心與神的關係:「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悅。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,必須信有神,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。」(希伯來書11:6)

        亞伯獻祭蒙神悅納,神在乎的不是祭物的價值,而是獻祭人的信心。神所喜愛的祭,是能展現帶血贖罪信心的祭。雖然,該隱所獻的植物土產祭物,可能具有更高的價值,但卻不蒙神悅納,就是因為沒有體現出「血祭」順服的信心(參《創世紀》4:3-7,《希伯來書》11:4)。亞伯拉罕之所以甘心獻獨子為活祭,而得神賜的大福,就是因著他的信,得稱為義(希伯來書11:17)。

        以諾因信被提不見於死:「以諾因著信被接去,不至於見死。人也找不著他,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。只是他被接去以先,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。」(希伯來書11:5)

        挪亞也因「是個義人,在當時的時代是個完全人」,而按神的指示,建造方舟,保存他一家8口,和一切潔淨和不潔淨的牲畜和動物(創世紀第6-7章)。

        亞伯拉罕因信蒙召而離開父家,雖還不知往何處去,但卻仍因信,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,一個在天上更美的家鄉。他就是因信見了所看不見的應許(希伯來書11:8-16)。

        大衛被稱讚為「合神心意的人」(撒母耳記上13:14),就是因為他凡事以神為中心,尊神、愛神、事神,就是信心的動力和表現。

        人有信心得神喜悅的事蹟不勝枚舉。信心既是唯一討神喜悅的方法,那麼神最在乎人的,當然亦是信心。信心得神應許,得神同在,信心可以帶來出人意外的美事。

接受現實與神蹟

        信心是對神的絕對信賴、信託、信靠、信服,清楚神的作為奇妙莫測,因此得知萬事必互相效力,接受任何的現實,並從中可以希奇地看見神蹟的作為。所以說「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」(希伯來書11:1)。接受現實,絕不埋怨,也不必逃避。俗語說得好:「是福不是禍,是禍躲不過。」這無疑是「聽天由命」,又是「樂天知命」的順服信靠的心志。而基督徒若能因信靠神的美善與應許,能以信心「逆來順受」,便必然「心安理得」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接受現實環境,就能適應環境,進而能改變環境。再說但以理接受下坑的現實,以問心無愧的心態,在獅坑中處之泰然地適應,竟能得神的同在,與餓獅同處而無傷,就是神蹟改變環境的例證。所謂「英雄造時勢」,豈不都是在接受、適應現實下而改變現實的麼?有神的同在,所遇所見的盡都是神蹟了。亞伯拉罕雖年老無子,而竟因信靠神的應許而得了以撒;更為奇妙的是,神竟應許他有如天星海沙般的子孫後代。如今看來,這應許豈不因信而實現了麼!我們若有正確的信心,並知所信的是誰,必能獲得神所應許的恩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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